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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名律师获聘任为第二届市长法律顾问
日期:2016-12-06     作者:广东创誉律师事务所


聘任仪式现场


蔡家华副市长为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12月6日上午,市政府、市法制局举办第二届市长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市政府副市长蔡家华、市政府副秘书长蒋庆、市法制局局长吴文志、市司法局副局长易新华等领导出席了聘任仪式。我市杨小菁、何万龙、吴兴印、张晓峰、陈达成、钟坚、曹建宇等7名律师从副市长蔡家华手中接过聘书,正式成为我市第二届市长法律顾问,聘期两年,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保驾护航。
        我市作为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指定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先行试点,早在2014年11月,市政府便印发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杨小菁等7人为市长法律顾问的决定》,聘任了首届7名律师作为市长法律顾问。期间,市长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等关键节点,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及社会影响。

        为使市长法律顾问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依法行政工作,市主要领导专题听取了市长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根据指示精神,市法制局牵头,在第一届市长法律顾问的基础上,挑选了七位法律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资深专职社会律师,作为第二届市长法律顾问的候选人。同时,我市对市长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及管理体制也作出更加科学的安排。首先,本届市长法律顾问采取“团体顾问”方式。在政府重大决策前,顾问团队将根据相应专业领域,以整体或个人等更灵活的方式,提供更为专业的法律意见。其次,进一步完善市长法律顾问的管理制度。经市政府同意,由佛山市法制局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第二届市长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在总结第一届市长法律顾问工作的经验的基础上,对市长法律顾问的职责、工作任务、要求、监管和考核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市律协会长陈达成作为市长法律顾问代表在聘任仪式上发言表示: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市长、副市长法律顾问的职责,积极参与到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咨询和论证;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案件;参与政府合同的洽谈等重要工作当中,发挥律师专业和特长为市长、副市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继续当好领导的参谋智囊,为推进法治佛山建设贡献力量。

(备注:图片文章均来源于佛山司法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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